2001年甲男与乙女自由恋爱结婚,2003年生一子丙。2008年甲男因盗窃罪被判刑在监狱服刑,乙女身患绝症。乙女找到丙的祖母,希望丙的祖母承担监护责任,但遭到丙的祖母的拒绝。丙的祖母称自己生活艰难且随丙的伯伯生活。无奈与绝望之中,作为母亲的乙女将只有五岁的孩子丙送到监狱,希望监狱或甲男承担监护责任。结合本案谈对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的法律反思。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