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房屋10间出租给乙开餐馆,每月租金人民币1万元。合同还约定,本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后,乙要求甲于10日内将房屋交其使用,因甲的房屋腾空需要一定时间,直到2007年12月31日甲才将房屋交付乙使用。乙因装修花去1个月的时间,直到2008年1月底餐馆才开业。乙认为,因甲的原因致使其晚开业1个月,要求甲免收1个月的房租,而甲不同意免收房租,双方发生纠纷。本案中,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与乙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附始期的合同
B:甲与乙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附终期的合同
C:乙有权要求甲免收1个月的房租
D:乙无权要求甲免收1个月的房租
E: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因约定不明而无效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