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王某的父母是亲兄妹,且住所相距不远,两家来往十分密切。张某与王某从小就生活在一块,一同上学,一同玩耍,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两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好,双方父母知这样发展下去不好,但碍于面子,并未对两人的关系提出质2疑。1996年4月,二人分别向双方父母提出了结婚的要求,但都遭到了反对。心灰意冷之下,二人竟想远离尘世,但幸被他人及时发现,才未酿成大祸。双方父母见状,只好默许了二人的婚姻。1998年3月,二人在隐瞒了双方近亲属关系的情况下,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鉴于近亲结婚对后代造成的潜在影响,双方约定终身不要孩子,如果中年后想要就准备收养一个孤儿。由于张某父母只有张某一个儿子,这一决定并未告知张某父母。但人算不如天算,2000年7月,因避孕措施失败,王某怀上了一个孩子,本想中止妊娠,但医生认为以王某的身体状况不宜手术,张某的父母也非常想要一个孙子女,于是王某便未做人工流产。孩子出生后不久因呼吸系统发育不良导致急性肺炎死亡。王某受此刺激,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病情时有反复,张某为王某治病花费了大量的心血和金钱,但收效甚微。一晃两年已过,张某心力交瘁,日渐衰老。眼看儿子陷入不幸婚姻无法自拔,张某父母劝张某与王某离婚,对此王某父母也比较理解,表示只要张某愿意对王某负责,承担一定的生活费,他们可以将王某接回家中护理。但张某认为,王某是因与自己结婚才导致今天这一局面的,不愿离婚,即便离婚,他也要照顾王某,如果没有人愿意答应他这个条件,仍愿维持现状。为了帮助儿子摆脱不幸婚姻,无奈之下,张某之父诉至法院,认为张王二人属于近亲结婚,请求法院判定婚姻无效。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何谓无效婚姻?张王两人的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