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套与存款若干,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房屋归其子乙,存款赠与其侄丙。直至遗产分割时,乙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对本案的判断正确的是()
A:乙、丙未明示接受,即应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丙未明示接受,即应认为其接受遗产
C:乙未明示放弃即为接受继承,丙未明示接受即为放弃遗赠
D:乙未明示放弃即为放弃继承,丙未明示接受即为接受遗赠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