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除肉刑后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第一,把斩右趾改为弃市,扩大了死刑的范围;第二,以笞三百代替劓刑,以笞五百代替斩左趾,由于笞数太多,是受刑者往往死去,造成了“外有轻刑之名,内是杀人”的结果。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