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B:自受到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C:上市公司监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D:有《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出自:秘书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