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疚该事项作出公告。
A:1%
B:2%
C:5%
D:3%
出自:秘书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