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统治者为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需要增加劳动力,诏令女子15岁至30岁以内不出嫁,便采取多出品赋的办法进行惩罚。因此,两汉时期的早婚现象极为普遍。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