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A: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D:五万元以下
出自:保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