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不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A: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
B: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
C: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未公示的;
D:贷款人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
出自:三个办法一个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