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A:5日
B:15日
C:25日
D:35日
出自:00176《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