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A: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相关文件3日内提出
B: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后向招标人提出
C: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D: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出自: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