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机构进行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应当取得董事会或者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并在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发生之日起()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A:10日
B:30日
C:60日
D:3个月
出自:保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