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购买主体应当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中国湖南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
出自: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