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政办发〔2018〕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住房保障领域的相关规定,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村通过()等多种途径公示和告知资金安排、补助安排、评议结果等事项。
A:公示栏
B:张贴公告
C:广播
D:上门通知
出自: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