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要依托(),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实现平台技术创新与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同步推进,推动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完善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A:采购系统
B:行政监督系统
C: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D:信用信息共享系统
出自: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