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A:七日前
B:十日前
C:十五日前
D:二十日前
出自: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