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立足“交易平台枢纽,公共信息载体,身份互认桥梁,行政监管依托”的基本功能定位,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免费开放对接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市场信息,研发提供AEO互认、主体注册共享等公共技术保障服务,向行政监督部门动态推送监管数据或提供监督通道。
出自: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