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衣厂女工赵某2000年7月10日因连续旷工超过15天被企业除名,赵某不服,不断向该厂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工会、妇联写信、上访,均未收到明显效果。9月15日,她在律师的指点下,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撤销企业的除名决定。请问:赵某的申请仲裁时效是否已过?
出自:劳动保障协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