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主持人崔永元曝光演员疑似签订“大小合同”、“阴阳合同”,引发关注。“阴阳合同”这一名词由此走向前台。5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合同上出现了某一线明星的名字,显示其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29日,进一步曝光合同表明: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演员只在片场演出4天。 按照崔永元微博透露的信息,有些明星签订“一大一小合同”以获取天价报酬。那么何谓阴阳合同?简单来说,“阴阳合同”是指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一石激起千层浪,明星天价收入和巨额逃税,成为了网友们讨论的热门话题。 网友A说:普通工薪阶层四五千的工资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缴纳税款,我们辛辛苦苦只挣几千块都必须老老实实交税,凭什么明星们挣这么多还逃税? 网友B说:小崔“怒撕”演员,或许只揭开了影视明星避税逃税的“冰山一角”。对公众来说,暂且把两人恩怨放一边,是否逃税,才是关乎公共利益的大事。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相关税法领域专家表明:“阴阳合同”确实存在,而且这一行为并不仅仅存在于演艺圈,在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上也存在同样的“猫腻”。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结合上述材料,请谈谈你的看法?
出自:事业单位考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