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A:建筑物的技术指标与申请评价标识的要求有三项以上不符的
B:标识持有单位暂停使用标识超过一年的
C:转让标识或违反有关规定、损害标识信誉的
D:以不真实的申请材料通过评价获得标识的
E: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检查的
出自:绿色建筑咨询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