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在1999年发生了一起学校女教师在学生脸上刺字的骇人听闻的事件。该校某班一位学生发现其文具盒中的10元钱在课间不见了,遂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把学生王某叫来询问,王某不承认偷拿同学的钱。批评训斥过程中,该教师用锥子在王某脸上刺了一个“贼”字,并抹上红墨水。事件发生后,引起极大震动。该教师受到开除处分。学校和该教师共同承担了6万元的赔偿金。司法机关根据该教师事后的态度和对学生王某造成的损害,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请你分析材料中法律关系的类型;此案提及的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此案涉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出自: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