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犯劳动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
A:擅离职守,或者消极怠工,影响生产或者工作的
B: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度和管理,影响生产或者工作的
C: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影响生产或者工作的
D:在生产岗位或者工作岗位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影响生产或者工作,情节严重的
出自:钻井司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