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海上实施遣返的台湾居民,拟上报公安部审批需要的材料()
A:除福建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请示件;
B:被遣返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台湾身份证号码、照片及脚手印、在台详细住址、在台亲属及联络电话等情况;
C:遣送出境决定书;
D:遣返理由及有关实事材料及交接单位的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出自:边防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