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2%加处罚款。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财税法规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