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两种。下列情形中,属于特定承受的是()
A:企业合并
B:债权人承继债务人的财产
C:营业的概括承受
D: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出自:普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