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以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出了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其发文日为2005年5月24日,申请人于2005年6月4日收到了该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欲提出分案申请,则最迟应当在()提出
A:2005年7月24日
B:2005年8月4日
C:2005年8月8日
D:2005年8月24日
出自:知识产权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