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主张改革官制的具体措施包括()。
A:"久其任而持之以考绩之法"
B:严明赏罚,有功则进,无功则黜
C:设"明法科"培养执法官吏
D:"开学校,设科学",大力培养人才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