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自开业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A: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申请表;
B: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C:车辆的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技术等级合格证明;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E: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F: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文本。
出自:道路运输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