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2014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第1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下列对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正确的做法有()。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第2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2014年,该企业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金额为()元。
A:400000
B:160000
C:3000000
D:3500000

第3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不得从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元。
A:5000
B:100000
C:150000
D:250000

第4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该企业201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元。
A:500000
B:600000
C:612500
D:632500
出自: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