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中,对缔约对方居民申请享受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时,对申请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有严格的认定,协定(安排)中的受益所有人可以是()
A:导管公司
B:公司
C:其他团体
D:代理人
出自: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