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相关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金融企业的比例要求为()。
A:5:1
B:4:1
C:3:1
D:2:1
出自: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