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人社[2013]126号文规定,厦门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的标准为()。
A:本市上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50%
B:本市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50%
C:本市上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
D:本市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出自:社区网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