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B:结婚证
C: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D:生育保险缴交信息
出自:社区网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