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罚款
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C: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D: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的罚款。
出自: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