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官秩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官阶在100石以上者,每月有俸16斛-350斛不等。第二类是斗食、佐史之秩,斗食月俸11斛,或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称斗食;佐史月俸8斛。第三类是少吏,秩无规定。秦汉时期采取官秩分类的主要目的是()
A:拓宽官吏选拔途径
B:扩大统治基础
C:君主控制用人权
D:实现选贤任能
出自: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