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出资方面的主要责任有()
A:股东对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负连带责任
B: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C: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并出具证明
D: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