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0月7日是香港婚姻法的转折点,《婚姻制度(改革)条例》规定,从即日起,废除原有的三种婚姻形式,即()。
A:旧式婚姻
B:“妾侍”制度
C:新式婚姻
D:宗教婚姻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香港法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