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获得专利号为87 107 887.3的专利,乙公司在自己同种类商品上标注该专利号。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
A:实施权
B:转让权
C:标记权
D:实施许可权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