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水基本类型区内的各开采强度分区,应分别选择1组或2组有代表性的生产井群,布设开采量基本监测站;每组井群的分布面积宜控制在5~10km2,开采量基本监测站数不宜少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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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C:4
D:5
出自:水文勘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