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起,甲开始从事走私活动,某省工商局经调查取证,做出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甲不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复议改变原决定,那么以谁为被告,向何地何级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