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方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依法申请()、提起(),当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行政相对方有请求行政赔偿的权利。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