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出自: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