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5日,因供电方责任的电力运行事故使某居民户家用电视机损坏后,已不可修复。其出示的购货发票日期为1991年10月1日,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供电企业应赔偿该居民户人民币()元。
A:400
B:4000
C:2000
D:0
出自:用电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