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办法》规定了“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等特殊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以上。”
A:二级甲等
B:二级乙等
C:三级甲等
出自: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