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控制污染的角度看,水环境容量可从两方面反映:一是(),即某一水体所能容纳某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它不受时间的限制;一是(),即在水体中污染物累积浓度不超过环境标准规定的最大容许值的前提下,每年(日)水体所能容纳某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环境水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