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水精[2014]1号),申报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项目已完工程量一般应达全部建安工程量的()及以上。
A:20%
B:30%
C:50%
D:75%
出自: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