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施工等单位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按项目管理权限如实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A:3小时
B:4小时
C:5小时
D:6小时
出自: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