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5]433号)。下列条件中,不属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准备工作的有()
A:组织完成监理招标
B:组织完成主体工程招标
C: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准
D:年度水利投资计划下达
E: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出自: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