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窃电量的确定方式为()。
A: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B:破坏电能计量装置的,按上一月用电量计算; 
C: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D: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所指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确定。
出自:农网配电营业工